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院实际教学情况,经与各部门沟通并报学院领导同意,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及有关教学工作时间略作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所有课程(除整周实训外)于第19周星期五(6月30日)前结课。
二、考试时间:
1. 公共选修课:第19周星期三、四(6月28、29日);
2.考查课:第20周星期一(7月3日)前;
3.考试课:第20周星期二至星期五(7月4日—7月7日)上午。
三、在第20周参加整周实训的班级,可由各系提前安排考试,或在考试周内按教务处安排进行考试。
四、学生考完方可离校,教师在7月10日前提交完成绩后方可离校,其他教职工根据学院安排离校。
请各教学单位做好本部门的教学安排及期末考试准备工作。
教 务 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