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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本科生补贴可以申报了!
最高可得1万元!
近日,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2023年东莞市本科生引进综合补贴、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申报公告》(下文简称“《申报公告》”)。
《申报公告》分为
综合补贴、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见习补贴
三部分提供补贴申报
具体有什么申报要求
下面为您划重点了!
拿起本本做好笔记!
受理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1日切勿错过哦!
一.综合补贴
1.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新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3.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综合补贴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3.补贴标准、方式
备注: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3.综合补贴标准按申请人提出申请时的户籍信息确定。
二.能力提升培养资助
1.资助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
2.办理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3.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取得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
4.申请人属于被派遣劳动者的,除须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1年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
(2)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1年。
(3)近1年以来,以劳务派遣形式在我市用工单位累计工作满6个月,且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仍在我市用工单位工作。
3.补贴标准、方式
备注:
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
2.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http://zscx.osta.org.cn/ 查询到。
三.见习补贴
1.受理范围
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的人才。
2.办理条件
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到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见习、实习或实训。
2.到我市用人单位见习、实习或实训时,须为在读或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或在读境外的本科生,或取得境外的学士学位不超过2年。
3.补贴标准、方式
见习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补贴标准为每月1000元,补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7:3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补贴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准备好相关材料,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对应补贴名称。
详细步骤如下:
①浏览器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s://www.gdzwfw.gov.cn/
②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申请人本人使用微信个人账号通过“粤省事”登录进入系统。无账号的可以先进行注册后再登录。
③登录成功后,跳转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下图所示红框内搜索栏,根据要申请的相关补贴,输入关键字“创梦东莞计划、莞能提升计划、莞训计划”搜索。
④选择可办地区为“东莞市”的补贴搜索结果,找到要申请的相关补贴名称,点击“在线办理”可进入到一体化平台申请。
⑤进入到一体化平台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办理条件自检”
⑥完成“办理条件自检”后,下拉按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填写“选择办理情形”。
⑦完成“选择办理情形”后,下拉按本人信息填写“经办人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
⑧根据“上传电子材料”区域所显示的材料列表上传相应电子扫描附件,并按照个人实际情况填写电子表单。
附件:
1.“创梦东莞”计划综合补贴申请表
2.“莞能提升”计划能力提升培养资助申请表
3.“莞训”计划青年见习补贴申请表
4.东莞市本科生人才补贴申报操作流程指引
5.东莞市本科生补贴各园区、镇街咨询电话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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