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推进我校“五育并举”育人模式的实施,学校决定在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中增设“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具体申报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专项研究内容包括:
(一)构建“五育”评价体系相关研究;
(二)实行“五育导师”制度与实施相关研究;
(三)实施课程配套改革相关研究;
(四)建立活动育人载体相关研究。
二、项目管理、配套资助与奖励额度
(一)项目管理:
凡经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二)项目配套资助:
所有立项项目均按照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2000元研究配套经费。
(三)项目奖励:
1.项目结项后按照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修订)》给予等同于一般项目的2500元结项奖励;
2.由项目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利、著作等研究成果按《科研成果奖励办法(2019修订)》另行奖励。
三、研究周期
本批次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如研究确实难以按期完成,需提前向科研处申请延期,延期时限不超过规定周期的1/2。
四、申报条件
(一)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申报者作为项目负责人此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但可同时作为参与者参与另一项目的申报。
(三)此前已有两个校级项目立项但均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作为主持人参与此次申报。
(四)已申报或已获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作为此次项目研究内容重复进行申报(申报后已确认未立项的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的学科专业、研究专长及岗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五、预期成果最低要求(结题时须至少同时提交的成果)
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预期成果最低要求:
①研究报告;②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六、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负责人填写申请书,由所在院(部)审核后报科研处;
(二)科研处将申报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科研处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七、申报流程、时间与材料要求
(一)申报流程、时间:
1.申报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预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3日。
预申报地址:
2.申报项目负责人送交电子材料至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纸质材料收取另行通知),各院(部)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
3.各部门将形式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电子档送交至科研处(纸质材料另行通知),受理截止日期:2021年5月14日。
请老师们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
材料要求:
1.申报人须填写《附件1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立项申请书》一式1份(a4双面打印,收取时间另行通知),附件1、2电子档发送至院部相关负责人;
2.经各院(部)形式审查后,由各院(部)科研助理整理、汇总《申报书》、《信息汇总表》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注:电子稿文件名以“2021年 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 作者姓名”命名。例:2021年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xxx
联 系 人:李衍滔
联系电话:86211822
联系邮箱:
办公地址:行政楼409
附 件:
1.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立项申请书
2.二级学院(部)“五育并举与育人专项”拟立项信息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