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校级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二级学院遴选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主管校领导审核确认,现将认定为校级2023年上半年“达标课程”“优质课程”“高水平课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同时将2021-2022年校级高水平课程、优质课程在本轮课程评估复核中因课程链接无效被撤销课程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2)。
附件:
1.2023年上半年校级课程评估认定结果名单
2.2021-2022年校级高水平课程、优质课程撤销课程名单
教务处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