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已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期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转专业对象
2022级本科、2023级本专科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下列情形不属于转专业审批范围
1.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的;按照非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要求转入艺术类专业学习的;
2.文科类学生要求转入只招收理科类学生的专业的;
3.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状况不正常的;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的;
5.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6.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者;
7.其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四、转专业申请流程
1.2023年10月16日至22日,学生在教学管理平台提出转专业申请。
操作步骤:登陆平台→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申报→选择申请转入学院及专业、附件上传、申请理由(必填)→提交申请
2.2023年10月27日前,二级学院在教学管理平台审核转出学生信息,并将转专业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院内公示。
3.2023年10月30日至12月1日期间,二级学院安排转入学生旁听、自修转入专业的基础课程。在此期间申请转专业学生可深入了解转入专业相关情况,有意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需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试行)》(附件1),于学院签署转入意见前提交至转入学院备案。不适宜新专业学习者,可向转入学院书面申请撤回转专业申请(学校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审核决定后,将不可撤回)。
4.2023年12月15日前,二级学院签署转入意见(必要时进行测评)。
5.2023年12月29日前,转专业工作委员会审核决定。
6.对已通过审核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期满,学校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结果,教务处将专业调整情况提交学信网,供学生查询。
8.学生于次学期开学后到转入专业所属二级学院报到。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在申请及办理转专业手续过程中,必须继续在原专业学习,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课缺考,否则取消转专业资格。
2.学生网上申请后还需将申请转专业情况向辅导员报备,辅导员需跟进学生动态。
3.转专业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学分、完全符合相关条件后方能毕业及获得学士学位。学生转专业后,应于下学期期初自行做好课程补修及课程置换申请事宜。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学籍异动课程学分认定及补修申请表(试行)
2.广东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修订版)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