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暂行规定》(广科院教字〔2022〕3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每学期期末考试补考结束后,各二级学院统计学生所修课程学业成绩,对符合二级和一级学业预警的学生下发《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通知单(学生)》(附件1)。本学期补考成绩录入工作已全部完成,请各二级学院参照暂行规定,做好学业预警与学业帮扶工作。
一、学业预警
(一)预警等级
1. 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不及格科目大于2门(含)者,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三级预警。
2. 每学期补考结束后,所获得总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学分1/2者,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二级预警。
3. 每学期补考结束后,所获得总学分达不到学期应修学分1/4者,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一级预警。
(二)工作要求
由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学业成绩统计工作。统计完成后,通知被预警学生到学院签字确认并领取《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通知单(学生)》。学院需对学生进行学业警示教育谈话,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谈话记录表》(附件2),并将学生学业情况以《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通知单(家长)》(附件3)的形式通知学生家长。对于一级学业预警的学生,二级学院应邀请家长来校就该生学业情况进行面谈。
(三)时间安排
1. 2023年10月8日前完成本院学生学业统计,制作学业预警名单(附件4);
2. 2023年10月13日前根据预警等级,完成学业警示教育谈话、家长通知、家长面谈等工作,并将学业预警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学生处。
二、学业帮扶
(一)工作小组
二级学院要成立学业帮扶工作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专业建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任课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等为小组成员。
(二)实施方案
二级学院要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学业实际情况,制定学业帮扶实施方案。二级学院学业帮扶工作小组应跟踪学生学习状况,并建立反馈机制,不断完善帮扶举措,提高帮扶效果。
(三)职责分工
二级学院要妥善组织好学业帮扶工作,专业建设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专业骨干教师、任课教师、辅导员、教学秘书各司其职,根据暂行规定要求,切实做好学业帮扶工作;视预警学生情况,做好心理帮扶工作。
(四)经验总结
二级学院要及时总结学业帮扶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形成学期学业帮扶总结报告,并于本学期结束前报教务处备案。
(五)成绩统计
具体操作流程见学分清查流程(附件5)。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通知单(学生)
2.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谈话记录表
3.广东科技学院学业情况通知单(家长)
4.广东科技学院学业预警名单
5.学分清查流程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