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核定于第九周进行。现将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第九周(10月23日—10月27日)。
二、考核科目
考核科目由各二级学院自定,建议为核心课程。考核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安排,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三、考核形式
建议各二级学院根据专业特色采用多样化考核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课采用实操形式。采用笔试(闭卷)、机试(闭卷)外其它考核形式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见附件),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试卷要求
笔试(闭卷)和机试(闭卷)的命题须正式规范,试卷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及细化的评分标准。试题应制作电子版,及打印审核用的纸质版。
纸质版试卷原则上采用学校统一下发的试卷模版,如确实不适宜使用该模版,可根据题目特点自行调整。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督导、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在审核、印刷、存储等过程中,要注意试卷保密,防止漏题泄题。
五、其他事项
1.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考核安排表于考核前三天交教务处备案。
2.期中考核的命题、考场布置、监考、巡视、阅卷等工作,严格按照期末考核要求进行,本次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课程所属二级学院存档。
期中考核是阶段性教学检查与总结,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中考核收到实效。
附件: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
教务处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