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科院字[2014]208号)要求,现就2019-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项目8项
2.2020年校级科研项目82项
3.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218项
4.2021年校级“五育专项”项目38项
二、验收指标
(一)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项目
按照预期成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二)校级科研项目
1.重点项目:研究报告;1篇核心期刊 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2篇核心期刊论文。
2.一般项目:研究报告;3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 1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
3.青年项目:研究报告;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三)校级“五育专项”项目
研究报告;2篇省级期刊论文(或相当的其他成果),或1篇核心期刊论文。
三、验收程序
1.10月15日前: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用表、结项信息简表、成果佐证(若存在外文论文成果需加附中文翻译稿)电子档至二级学院/部门,文件夹命名方式:“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
2.各二级学院汇总结项材料、结项信息简表(电子档),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对未达到验收指标的项目予以延期/撤项处理;
3.10月29日前:各二级学院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信息简表(电子档)至科研处;
4.科研处组织校学术委员会开展结项验收工作。
四、补充说明
1.各级各类的科研项目如不能在正常研究期限内完成结项验收,必须在项目到期前向学校提出延期申请和说明(填写“变更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经二级学院批复后交学校科研处备案);
2.项目延期后仍不能通过验收者,将撤消项目立项并取消研究经费;本次参与结项验收的2019、202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不可再申请延期。
联 系 人:李衍滔、莫蓝婷
电子邮箱:gk_keyan@126.com
电 话:0769-86211822
地 址:南城校区行政楼409
附 件:(点击下载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拟结项项目汇总表
2.校级“创新强校工程”项目结题用表
3.校级科研项目结题用表
4.校级“五育专项”项目结题用表
5.校级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6.结项信息简表
7.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信息表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