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4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实习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明确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院长是学生实习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要明确各副院长、辅导员、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在实习工作中的分工,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及时处理涉及学生人身安全和实习管理的相关问题,确保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确定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是校外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统筹负责联系实习基地、制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签订实习协议、安排和监督实习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建立学生实习档案、评定学生实习成绩等工作。
二、实施步骤
1.做好实习动员。实习前向学生进行实习动员,讲明实习目的及要求,宣讲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讨论,要求学生在实习前须签订三方实习协议。
2.签订三方协议。各二级学院应统一组织学生进行实习,同时允许学生经审批后提前单独进行实习(单独提前实习的学生需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如果实习单位拒签《三方实习协议书》,学生不得在该单位实习;另由所在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实习,或由学生自行联系其他愿意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书》的单位实习。学生实习中若变更实习单位,应重新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书》,并在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备案。
3.选派充足师资。实习指导要覆盖全体实习生,不得有遗漏。原则上,每位学生需配备实习校外兼职教师。校内实习指导教师由专任教师担任,要求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组织领导能力;校内教师无故拒绝实习指导任务的,按拒绝教学任务处理。
4.提前制定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完成学生实习信息录入。各二级学院在实习开始前应制定好学生实习计划,并交教务处备案;教学秘书要预先在实习管理平台上,录入指导老师和学生的账号信息。
5.加强实习指导过程管理。各二级学院应重点加强实习指导过程管理,做好校内指导老师和校外兼职老师的实习指导材料收集存档工作;实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在实习管理平台完成签到、提交周记、上传指导记录、提交总结材料等工作。
6.做好实习总结。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召开实习总结会议,听取指导教师汇报,做好实习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时间安排
1.根据《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及本学期教学安排,专科学生本学期开设课程考试结束后开始实习,本科学生本学期结束后的假期开始实习。
2.联系好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放寒假期间才找到实习单位的,最晚要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返校办理手续;到时仍未能落实实习岗位的学生,在第二周由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如拒不服从安排、不参加实习,则不能取得实习学分,无法正常毕业。
四、实习报告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提交
1.学生实习期间,应以周为单位,在实习管理平台提交实习周记。实习结束后,所有学生应撰写2500—4000字的实习报告。
2.学生应一边实习,一边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有困难,应在达到最低实习期限后返校,在指导教师帮助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3.专科毕业生如不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所在二级学院可视情况,同意学生延长实习并以实习报告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用以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实习报告字数应在4000字以上,其形式和内容上的要求应高于普通实习报告。
五、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实习过程材料的收集、核查及归档工作,以备学校检查。
2.集中实习指导。各二级学院应对10人以上集中实习的学生,派出带队指导教师。
3.分散实习巡视。各二级学院应派出实习指导教师巡查分散实习的学生情况,具体要求参照《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4.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学院要将学生实习安全教育落到实处,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降低和化解安全风险。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毕业生实习工作流程图
2.广东科技学院学生单独提前实习申请表
3.实习管理平台院系管理员操作指南
4.实习管理平台指导老师(网页、小程序)操作指南
5.实习管理平台学生移动端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