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年度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与评聘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本学院考核小组名单(附件1)和考核细则报教务处。
2.各学院考核小组根据《广东科技学院专任教师教书育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对教师进行2023年秋季学期绩效考核。教师秋季学期绩效考核分值与春季学期绩效考核分值的平均分为全年绩效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必须在本部门内部公示并接受质询。
3.各二级学院在公示结束后于2024年1月8日中午12点前将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系列表(附件3)、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小组考核意见表(附件4)报教务处。
4.教务处整理考核材料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将审核后的考核结果送人事处,由人事处计算绩效考核得分。
二、特别说明
1.本次考核,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二级教学部门教师考核与评聘委员会章程(2018年修订)》(附件5)的规定要求进行。
2.本次考核对象为专任教师,分3类进行考核。第1类是具有初级职称或学士学位的专任教师,第2类是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60周岁以下专任教师,第3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二级学院负责人(含副职)、专职督导的考核另按学校规定实施。
要求:报教务处的材料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excel版本和pdf版本),请按时提交。
联系人:杨老师 地址:南城校区行政楼205
邮箱:2310434906@qq.com
附件:
1.二级教学部门考核小组名单(参考格式)
2.广东科技学院专任教师教书育人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3.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评分系列表
4.2023年教师绩效考核小组考核意见表
5.广东科技学院二级教学部门教师考核与评聘委员会章程(2018年修订)
教务处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