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及时掌握2024届毕业班学生学业情况,了解毕业生目前修读情况与毕业要求的差距,明确学生未修课程及学分情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现组织各二级学院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初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1月19日。
二、审核对象
拟于2024年6月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审核标准
根据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现将审核标准作如下说明:
1.凡我校在籍学生申请毕业,需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思想品德合格,方可准予毕业。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毕业资格,不能发放毕业证书:
①未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者;
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未通过者;
③受到学校处分且未解除处分者。
四、学士学位授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广东科技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试行)》(广科院字〔2014〕270号)规定,现将学士学位授予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1.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①政治条件: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遵守纪律和法律,品德端正;
②学术水平标准:按照教学计划和规定其所学课程和教育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任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2.不授予学士学位情形
①不符合前条政治条件要求,思想品德鉴定不合格者;
②在校期间曾受留校察看处分的;
③虽达到毕业成绩及学分要求但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的;
④其他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者。
五、学分统计流程
各二级学院于1月5日至19日,对拟申请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与培养方案要求进行对照,初审学生是否还有不及格课程,公共选修课、专业任选课、专业限选课等学分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是否有处分尚未解除,做出是否达到毕业条件的初审结论。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全面摸底和初审,特别要对留级、休复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对,提前做到毕业生信息准确无误。
2.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是学校工作重点之一,责任大、任务重,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严格按照审核工作要求进行初审。
3.以证代考相关课程不纳入此次初审范围。
4.针对名单中不及格门次较多的学生,各二级学院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学业帮扶、指导措施。
5.1月20日12:00前,请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资格初审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以“学院名 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初审统计表”命名,统一发送至gdkjxyjwc@163.com;纸质版需学院院长/副院长签字且盖有学院公章,交至教务处南城或松山湖办公室。
联系人:邱曦,松山湖校区c2-207
电 话:8802 7050
附件:
1. 广东科技学院2024届学生毕业资格初审统计表
2. 二级学院毕业资格初审操作流程
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