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推动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达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学生通过专业化训练,提升实践应用能力和应用创新能力,促进教师理论联系实际,成为高素质强能力的双师双能型教师,逐步建成一支结构合理、人员较稳定、科研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且形成梯队的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须具有一定的建设(研究)基础和优势。
(二)项目应依托校实验教学中心(校内或校企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实践育人基地、实训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校内或校企共建)及创新创业学院之一建设。
(三)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由1名负责人、若干名教师和若干名学生组成,可以跨学院、跨专业遴选教师及学生,也可以吸收校外兼职教师参与,但须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备。
1.项目负责人为校内专任教师、辅导员或教育教学管理人员,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校外兼职教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本科及以上学历。
2.原则上项目成员中教师人数(包括项目负责人)为3—5人,教师主持项目限1项、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项目成员中学生人数为10-15人(若因学生成员毕业、休学等因素,项目负责人填写学校《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报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备案后,可调整低年级学生进入项目团队),学生参与项目限1项。
二、申报数量、建设周期
(一)申报数量不限,择优立项。
(二)建设周期为2年;若项目不能如期完成,可申请延期结项,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三、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须提交以下几类成果之一:
(一)校企协同教研成果
获教育部产学合作校企协同育人项目结项1项,发表论文2篇;同时至少完成以下1项成果:
1.与企业共建、共同讲授1门课程。
2.与企业共建1个实验室。
3.与企业共同开发出版1本教材。
(二)科研成果
以下科研成果至少完成1项。
1.学生成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结项“攀登计划”─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等纵向科研项目1项;同时学生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学生成员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3项及以上,其中获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
2.学生成员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论文。
3.学生成员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5项及以上,其中获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
(三)竞赛获奖成果
以下竞赛获奖成果至少完成1项。
1.学生成员参加4次及以上与相关学科专业的比赛及文体类的比赛,其中至少获得省级a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或者获得国家级b类比赛一等奖奖励1项。
2.学生成员参加“互联网 大赛”获得省级铜奖及以上奖励1项,同时学生成员参加“挑战杯”大赛并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四)创新创业成果
以下创新创业成果至少完成1项。
1.学生成员结项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各1项。
2.指导学生团队成立1家公司,运营情况良好,销售额在60万元以上或利润在10万元以上。
四、项目资助及奖励
参考广东科技学院“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教学团队(课程教研室、虚拟教研室、课程思政示范教学团队)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一)立项后经费资助:4万元/项
本项目资助经费与支撑项目结项的原项目经费(如“攀登计划”资助经费、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资助经费等)不重复,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支持。项目经费使用参照《广东科技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用于购置小型设备、耗材或图书资料,用于支付与项目有关的论文版面费,用于为完成项目研究产生的调研差旅费等。
(二)课时奖补:不超过400课时/项
项目立项后奖补教师团队成员100课时;根据项目中期检查结果和项目结项情况,分两次奖补教师团队剩余的300课程。项目研究期间,学校将不再发放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课酬。
(三)项目成果奖励
本项目实施中取得的成果可以按照学校教学、科研奖励文件予以奖励。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者按照申报条件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经二级学院学术分委会评审通过后,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至教务处。
(二)教务处、科研处、创新创业学院对各二级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六、提交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3月29日下午17:30前将word版和pdf版《申报书》(附件1,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类型团队名称申报书)、《佐证材料》(模板见附件2,命名为: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3)及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的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1160005998@qq.com(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名称 2024年度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申报材料)。
提交前请申报人和二级学院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经费预算、文件命名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纸质材料待审查合格后统一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邢新蕊,电话:88027048,松山湖校区c2-206
七、其他
(一)项目成员的相关成果在学校其他项目中使用过,不能再用于本项目结项。
(二)允许项目成员变更,但新进成员在申请进入项目组之前成果不能用于本项目结项。
(三)若项目负责人工作岗位属于相关职能部门,则项目申报材料需提交至申报项目研究方向所属二级学院,参与二级学院项目评审,评审通过后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务处。
附件:
1.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申报书
2.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佐证材料(封皮+目录)(模板)
3.广东科技学院教科创教学相长项目化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务处 科研处 创新创业学院 学生处 校团委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