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校区各学院:
为营造良好教学环境,保障教学质量,做好规范管理,学校教务处制定《教室课桌椅摆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做以下通知:
一、标准规范内容
(一)标准一:小于110平方米的教室
第一排课桌距黑板墙面2.5米,约4块瓷砖。
两排课桌之间相距1.4米,约2块瓷砖。
两列课桌之间相距0.7米,约1块瓷砖。
课室内摆放5列×6排课桌椅,每行每列均无空缺,每一套由一张桌子配两张椅子组成。
(二)标准二:大于110平方米的教室
第一排课桌距黑板墙面2.5米,约4块瓷砖。
两排课桌之间相距1.4米,约2块瓷砖。
两列课桌之间相距1.4米,约2块瓷砖。
课室内摆放4列×8排课桌椅,每行每列均无空缺,每一套由一张桌子配两张椅子组成。
二、实施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标准,确保每位教职工和学生都能了解并执行。
(二)各二级学院应定期检查固定课室课桌椅摆放情况,对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非固定课室由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桌椅摆放。
(三)组织对课桌椅摆放规范进行不定期巡查、问题反馈、结果通报,做到问题及时发现,并要求限期整改。
(四)请各二级学院在接到本通知后安排落实课桌椅摆放工作,并向教务处反馈完成情况。
三、附则
如有关于课桌椅摆放的疑问或建议,请与教务处廖海锋(联系电话:88027050)或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关集文(联系电话:88027079)联系。
具体细节参照《教室课桌椅摆放标准》执行。
附件:教室课桌椅摆放标准
教务处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