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粤教高〔2021〕3号),教务处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数量
详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建设(研究)基础和优势、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各类项目的要求及申报条件见《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附件2)。
3.原则上每人可以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1项,参与项目1项,非负责人可参与项目2项。作为负责人主持的“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不得再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项目申报。若能确保主持的项目今年内结项,可作为负责人再申报项目1项,参与项目1项;近2年,作为负责人主持“质量工程”项目被“撤项”或验收结果为“不通过”,不得作为负责人参与此次项目申报。
4.已获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各类项目的建设(研究)内容,不得作为此次项目建设(研究)内容重复进行申报。
三、材料要求
材料包括:1.项目申报书(附件3)及佐证材料(附件4);2.立项汇总表(附件5);3.各二级学院召开学术分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电子版材料由各部门统一汇总后打包发至教务处邮箱:873532892@qq.com(文件夹命名为:部门名称 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申报书》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型课题名称,佐证材料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佐证材料)。提交前请申报人和各部门检查材料的字体字号、经费预算、文件命名等规范问题,避免返工。教务处根据申报情况开展校内评审。
纸质材料待审查合格后统一提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婉琦,电话:86211911。
四、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者按照《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所在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后,交本人所在学院学术分委员会。
2.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依据本学院的立项指标数量(见附件1),对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
3.其他部门人员申报项目,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教务处联系人,由教务处依据立项指标数量组织评审。
4.教务处对各学院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确认,并对竞争立项项目组织评审。
5.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
6.公示期满,学校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附件:
1.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拟立项指标及推荐限额表
2.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要求
3.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
4.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佐证材料(封皮+目录)(模板)
5.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推荐立项汇总表
6.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经费支持情况一览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