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对2024—2025学年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选聘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评选条件
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附件1)及《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附件2)执行。
二、工作安排
1.请各二级学院先认真填写《2024-2025学年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名额信息表》(附件3),核算各专业(课程)的专业带头人、i类骨干教师、ii类骨干教师规定人数,在此基础上有序安排后续工作;
2.教师填写《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附件4),初次担任者需提交最高学历、职称、对应入选条件的科研成果材料,续聘者只需提交申请表,原则上上学年考核未通过者不予续聘。教师将申报资料交所属二级学院初审后报人事处复核年龄、学历和职称,教务处复核教学条件,科研处复核科研条件。二级学院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17:00前;
3.资料复核完毕后,各二级学院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由符合申报条件者当众陈述申报理由和工作构想,二级学院评定小组初步确定人选后交教务处审核〔提交电子版附件3、4、5及相关佐证材料,以“xx学院 2024-2025学年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选聘材料”命名后统一发送至2310434906@qq.com〕,该项工作完成时间为2024年6月28日17:00前;
4.2023年7月5日17:00之前,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人员名单并公布。
三、特别说明
1.相关专业已聘带头人/类课程已聘负责人且尚在聘任期内的,无需重复申报。
2.目前有在校生的5个专科专业,在相关的本科专业各增加1名ⅱ类骨干教师兼顾专科的相关工作,不再另设专科专业负责人及骨干教师。
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的评选是一项重要的、影响较大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严肃审核,慎重操作。
联系人:杨老师 86211912 南城校区行政楼205
附件:
1. 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带头人选聘、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2. 广东科技学院本科专业骨干教师选聘、管理办法
3. 2024-2025学年专业带头人(类课程负责人)、专业(类课程)骨干教师名额信息表
4.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表
5.广东科技学院带头人(负责人)、骨干教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