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优化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流程,提升工作效率,现将科研项目经费支出、对公转账相关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科研项目报销范围及要求
(一)报销范围
1.目前在研/结题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
2.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按季度统一开展。本次收集两个季度(即2024年1月1日—6月30日)取得的相关增值税发票进行备案、报销。未开具发票的开支可于2024年下半年按季度开展备案、报销。
3.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广东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广东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3)《广东科技学院关于变更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通知》(附件4)相关要求进行开支。
(二)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要求
(1)《纵向、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5)、《横向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附件6)。
(2)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电子版、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
(3)《科研项目2024年1-6月预报销汇总表》(附件7)。
(4)压缩包命名格式:“项目编号-所在部门-负责人姓名”。
2.纸质版材料要求
(1)《纵向、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横向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字;
(2)增值税发票:纸质票需提交原件、电子票提供a5大小打印件(即:半页a4纸张大小)。
(3)票据需对应《纵向、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横向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自上而下的顺序工整排序、大小统一,需要提供佐证材料的发票,需把佐证材料粘贴在相应发票后面。
(三)时间要求
2024年7月1日前,各部门科研助理将审核无误的纸质票据提交至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82474090@qq.com,联系人:权玲萍 电话:0769-86211822
二、公对公转账执行时间、支出类型、填写要求及审批流程
(一)执行时间
公对公转账从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公对公转账经费支出类型
1.论文版面费(境外论文版面费转账详见附件8 《项目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下方红字说明)。
2.论文编审费。
3.论文翻译费(咨询、润色费)。
4.著作出版费。
5.转拨外单位科研费。
6.其他费用对照(附件8)执行。
(三)公对公转账的填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在钉钉提交《科(教)研经费提前支付申请单》,并上传“注册缴费通知”等佐证材料。
2.项目组成员在钉钉提交《科(教)研经费提前支付申请单》,上传“注册缴费通知”等佐证材料、《非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经费“公对公转账”申请书》(附件9)。
(四)钉钉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
办事大厅=》教学科研=》科(教)研经费提前支付申请单。
2.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钉钉提交申请=》科研处人员形式审查=》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批=》科研处负责人审批=》财务处审批。
附 件:
1.《广东科技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2.《广东科技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3.《广东科技学院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4.《广东科技学院关于变更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的通知》
5.纵向、校级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6.横向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
7.科研项目2024年1-6月预报销汇总表
8.项目经费支出相关规定
9.非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经费“公对公转账”申请书
10.领款条
11.报销票据粘贴指南
广东科技学院科研处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