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避免出行拥堵及保证学生的到课率,依据本学期校历,经教务处与学生处商议,院长办公会研究,清明节前后放假、调课安排如下:
1. 4月1日(第五周星期五)下午5、6节的课统一调到4月6日(第六周星期三)下午5、6节上,原4月6日(第六周星期三)下午5、6节的课由任课老师提前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并准确通知到学生。
2. 4月2-4日连续放假三天。
3. 4月5日(第六周星期二)全院正常上班、上课。
请各教学单位按此通知做好教学安排,其他工作请按照学院通知进行。
教 务 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