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安排,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定于第十周进行。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第十周
二、考试科目
科目由各系自定,考试由各系自行组织安排。
三、考试形式
本次考试原则上采用笔试(闭卷)形式,鼓励有条件的专业课采用实操形式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机试外的其它形式考试的,要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经相应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批准,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试卷要求
笔试(闭卷)和机试应当正式命题,试题应包含试题、参考答案及细化的评分标准。试题应制作电子版并打印出审核用的纸质版。
纸质版试卷原则上采用学院统一下发的试卷模版,如确实不适宜使用该模版可根据题目特点自行调整。试卷由教研室主任、督导、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印刷。在审核、印刷、存储过程中,请注意试卷的保密,防止漏题泄题。
五、其他
1、各系(部)教学干事将考试安排表于考试前两天交到教务处,电子版试卷于4月21日前交到教务处。
2、期中考试的出题、考场布置、监考、巡视、阅卷等工作要严格依照《广东科技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本次考试成绩整理后报课程所属系(部)存档。
期中考试是阶段性教学检查与总结,请各系(部)认真组织,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期中考试能收到实效。
附件:1. 广东科技学院考试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