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8〕56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资助对象
1.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复学生;
2.以往年份漏报的符合补偿代偿或相关资助条件的学生;
3.2015年7月1日后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补报2014年7月1日前的入伍及退役复学的学生,按照旧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二、材料报送及相关要求
(一)学生申请资料
学生按照不同的类型,报送给勤工助学管理中心(行政楼202)的材料如下:
1.应征入伍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学生从征兵网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3)本人农业银行卡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写上本人姓名)。
2.退役复学生
(1)《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复印封面和内页)(如该生退役时为士官身份,另外提供申请人的《应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复学证明复印件一份;
(3)学生从征兵网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原件一份;
(4)本人农业银行卡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写上本人姓名)。
3.直招士官
(1)《士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学生从征兵网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份;
(3) 本人农业银行卡或者农村商业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写上本人姓名)。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学工部勤工助学管理中心。逾期不候。
勤工助学中心办公地点:行政楼202
办公电话:0769-86211950
学工部勤工助学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7日